(臺中訊)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住家房屋評定現值為10萬2,000元以下房屋免徵房屋稅,每年5月開徵時不會收到房屋稅繳款書,也無法申請房屋稅繳納證明書。
該局說明,免稅房屋如需房屋稅籍相關資料,可申請房屋稅籍證明書,房屋稅籍證明上載有納稅義務人、房屋座落、房屋稅籍編號、構造、面積、現值、起課年月等課稅資料。
該局同時提醒,如需申請房屋稅籍證明書,請攜帶納稅義務人身份證、印章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臨櫃申請,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(http://www. tax.taichung.gov.tw)線上申請。
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,或有任何問題,可利用該局0800-000321免費電話或04-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,將有專人提供服務。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!
發佈單位: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
更新日期:109-03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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